一、负责修缮工程管理制度的起草、修订,完善学校修缮工程管理规章制度;
二、负责学校修缮工程项目的协调与监管,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统筹年度修缮计划。
三、负责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修缮类申报工作,督促各归口部门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及项目管理,对批复后的修缮类专项进行监管。
四、负责审核学校修缮项目的计划、方案、预算、立项等,对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监管,组织竣工验收,结算送审,支付审签,对工程项目进行后评价;
五、负责具体修缮工程项目变更、洽商的审核;
六、负责修缮合同管理工作;
七、负责学校房屋建筑、市政设施等的急修、抢修的协调和监管,及时止损,保护学校资产安全;
八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